关于办理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的通知
各院(部):
2015级新生报到工作已基本结束,拟于近期开展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的新生办理和老生补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火车票优惠卡办理对象和条件
家庭和学校不在同一地,两地之间已开通旅客列车的2015级统招新生和因遗失或破损等需补办优惠卡的2013、2014级在校统招生。
二、新生办理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
请各院(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到明德楼207办公室领取2015级学生证,火车票优惠卡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请按以下要求认真填写:
1、请各班安排专人认真填写并核实内容,学生证内容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并如实填写《学生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
2、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3、有效期限填写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
4、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需与前页家庭住址一致;学生乘车区间变更按铁路有关规定办理。学生优惠卡乘车区间,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乘车区间由学生本人选定,如填写父母实际居住地的需要提供当地居委会证明或者其它证明。
5、学生证填写完毕交学工处统一审核后送校办加盖学校钢印;《新生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表一并上报学工处。
三、补办学生证和火车票优惠卡
1、凡因学生证遗失、损坏或模糊不清的学生,可以申请补办。学生在校期间每人只能补办一次学生证。需补办者必须提出申请,书面说明补办原因,经班主任签字后以班为单位到所属院(部)学工科登记,由各院(部)安排专人到学工处办理。学工处不对学生个人办理学生证补办手续。
2、因学生证遗失或优惠卡破损等原因补办优惠卡的学生,须在班主任处申请,到所属院(部)学工科填写《学生补办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并缴纳卡费7元。费用及汇总表由各院(部)统一上报学工处。
四、火车票优惠卡办理要求
各院部将《新生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附件1)、《学生补办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附件2)和《学生火车票乘车优惠卡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纸质档(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于10月20日前上交学工处,学校将统一汇总上报教育部。
五、火车票优惠卡信息录入:
1、学生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各班按学号排序,各院(部)按班级序号排序,只录入需要办理火车票优惠卡的同学信息))
序号
| 班级
| 学号
| 姓名
| 学制
| 入学时间
| 家庭住址
|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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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超过8个汉字
| 3年
| 2014.9.1
| 省+市+县(不得超过8个汉字,中间不要有“·”“空格”,如:“江西南昌进贤”和学生证上地址一样)
| 文本
(15-18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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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信息栏目都要顶格写,前面不能有空格
| 不能有错(前面不能有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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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注意事项
1)此项工作涉及到学生实名制购票,享受优惠购买火车票票的切身利益,所有信息一经写入,均不能更改,请各班务必按办理学生证的家庭住址填写。
2)严格限定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票次数。持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是购买优惠票的凭据,学校严格按每学年(每年9月至次年8月)4次录入优惠次数,铁路客票系统核定学生身份证件等相关信息和学生每年可享受的优惠次数。
3)学生在校期间因损毁或遗失需再次申请火车票票学生优惠卡时,学校要在写入学生信息的同时,扣减该生已享受的购票次数,铁路客票系统将累计学生优惠卡已购票次数,在学生购票时进行验证核减。
4)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应在学籍电子注册数据中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而修改乘车区间最多二次)。
附件1:《新生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
附件2:《学生补办火车票票优惠卡写入信息表》
附件3:《学生火车票乘车优惠卡汇总表》
学工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日
附件1:/mng/Scripts/attached/file/20150915/20150915151547_4687.xls
附件2:/mng/Scripts/attached/file/20150915/20150915151731_7031.xls
附件3:/mng/Scripts/attached/file/20150915/20150915151750_812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