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了有效了解拟申报品牌社团的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学工处、团委、质量管理办公室将于11月联合组织相关社团活动的现场观摩及测评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院(系)根据各自准备的情况,最迟于11月13日向团委提出申请,确定现场观摩的时间、地点及其它相关安排,各系(院)的现场观摩活动须在12月15日前全部完成,逾期的视为放弃品牌社团的申报工作。
1.现场观摩:参与对象的规模;指导教师在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参与指导的程度;学生参与组织、策划的程度和效果;学生受益的程度。
2.座谈:与挂靠单位负责人、指导教师、学生代表(含社团学生干部、社团会员、其他学生),以上人员由测评组现场抽选。
3.查阅资料:查阅社团基本情况如:社团规模、其他院(系)学生在社团学生总数中的比例、社团人事组织的基本情况、社团日常管理记录等;社团指导教师的指导记录;社团开展活动记录;社团近三年来发展的基本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