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院学生阳光体育活动,促进学生体质增强,加强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把每天坚持“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50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经研究决定,对本年度我院学生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做出如下安排,请各院按照下列活动内容、时间和方法,及时报名,提前组织训练,积极参加活动。
1.实行混合团体赛,即每队参加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共五项比赛,羽毛球单打、双打采用三局两胜制,乒乓球采用五局三胜制。每支代表队中每轮最多有一名队员可以参加两个项目的比赛。
2.赛前各院代表队将本队参赛队员名单提交竞赛组委会,报名后不再更改。如不经过组委会同意,发现参加比赛的队员与提交名单不一致,取消该院本场比赛资格,并且判该队以0:3告负。
3.各队领队、教练、队员名单及队员学生证复印件于赛前一周报学工处、团委。
6.胜者得2分,负者得1分,弃权得0分。以积分高低分别取男女前三名。
1.各队领队、教练由教师担任,负责组织本队队员文明比赛,啦啦队队员文明助威。各院队员只能从本院在籍学生中选拔产生,不准聘请外援,否则取消比赛资格。队员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严格服从裁判,顶撞裁判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报经竞赛组委会同意,可对队员作出禁赛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2.比赛采用不分组循环赛赛制,女子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男子每场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按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累积计分。根据最后积分排名,如遇两队积分相等,相遇队胜者名次列前,如遇三队积分相等,则按总得失分率,得分率高者,名次排前,排定最终名次。
4.医学院与各队比赛地点的确定方法:医学院第1、3、5等单数场次在南校区,第2、、4、6场次在主校区,如遇第一场是开幕式的比赛,则第1、3、5场次在主校区,第2、、4、6等双数场次在南校区。
5.要求参赛运动员服装整齐统一,参赛服装胸前和背后要有运动员号码(1—12号)。各参赛队要在赛前20分钟由各院负责老师带队到达比赛场地,并由各队教练员或队长填写上场队员名单,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后,仍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1.各队队员由各院在本院在籍学生中选拔产生,不准聘请外援,否则取消比赛资格。队员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严格服从裁判,顶撞裁判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报经竞赛组委会同意,可对队员作出禁赛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要求参赛运动员服装整齐统一,参赛服装胸前和背后要有运动员号码(4——23号)。
2.各队领队、教练由教师担任,运动员文明比赛,尊重裁判,服从判决;各院系学工干部和学生会干部负责组织本代表队的啦啦队,啦啦队队员要文明助威,不准喝倒彩。
3.比赛采用不分组循环赛赛制,计分办法和名次排定,同排球比赛方法。
4.医学院与各队比赛地点的确定方法:同男女排球比赛的场地确定方法。
5.各参赛队必须在赛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由各队教练员或队长填写上场队员名单,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后,仍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各院系先在本院系组织学生初赛,选出各单项的前八名学生运动员,代表本院系参加学院的比赛。具体比赛方法另行通知。
2.每院出男30人,女20人。分男、女组参加比赛,男、女组均取前30名作为个人名词。并在30名个人基础上统计各院名词积分,以积分高低取团体前三名。
3.计分方法:第一名30分;第二名29分……第三十名1分,依次类推
1.各队队员由各院在本院在籍学生中选拔产生,不准聘请外援,否则取消比赛资格。队员要求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严格服从裁判,顶撞裁判并造成不良后果者报经竞赛组委会同意,可对队员作出禁赛等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要求参赛运动员服装整齐统一,参赛服装胸前和背后要有运动员号码(1-10号)。
2.各队领队、教练由教师担任,运动员文明比赛,尊重裁判,服从判决;各院系学工干部和学生会干部负责组织本代表队的啦啦队,啦啦队队员要文明助威,不准喝倒彩。
3.比赛采用不分组循环赛赛制,计分办法和名次排定,按胜一场得2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累积计分,按累计积分排定名次。
4.医学院与各队比赛地点的确定方法:同男女排球比赛的场地确定方法。
5.各参赛队必须在赛前2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由各队教练员或队长填写上场队员名单,比赛开始时间15分钟后,仍未报到者,视为弃权。
2.报名办法:必须是本院在籍学生,要求身体健康,无疾病,以个人名义参赛,报名时须出具身份证和学生证。
3.比赛办法与录取名次:采用淘汰赛赛制,一盘决胜负,6:6平局时,不采用抢七局,直到净胜两局,比赛方能结束。比赛顺序抽签决定。最后四强交叉决赛决出第1—4名。
1.每项、每场比赛,各院必须有学生科领导亲自领队,并全程组织好比赛。
2.每项比赛活动,各院必须按通知要求,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如期参加比赛。
4.所有项目的裁判工作由体育研究室专人负责,要提前组织培训,统一裁判尺度和要求,做到公正执法,不拘私情。
5.各参赛队员、教练、领队要服从裁判,通过正当途径反映问题,解决问题。
6.各院要加强拉拉队的管理,做到不起哄、不喝倒彩、不向比赛场地扔物品,文明助威、加油。
7.所有项目比赛具体时间、场地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见赛程安排)。各院代表队按要求如期参加比赛。
说明:毽球、跳绳项目由各院系阳光体育活动指导老师负责组织本院系的学生选拔赛;网球由学工处体育部负责组织,由体育研究室负责指导;中国象棋由大学生棋社负责组织、开展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