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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征兵工作通知
时间:2010-10-20 来源: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作者:张丹

各系(院):

大学生依法服兵役,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优化兵员结构、提高部队战斗力、体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关心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全国及广州军区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2010年省、市两级征兵工作会议精神,为了做好我院今年冬季征兵工作,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征集的主体对象为2010年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在校在籍男性大学生,本人自愿应征且家长同意可以参加报名,获得入伍资格的学生,经个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学院为其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3、计划11月1日体检,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

4、年龄要求:2010年年满18至23岁。

二、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执行。身体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有关规定执行。男兵无疤痕、无纹身、眼睛左4.5右4.6以上及无其它疾病要求。女兵征集方法由过去体检、政审双合格择优定兵调整为身体、文化、形象、气质、年龄、政治面貌等全面素质的综合情况择优定兵(按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要求,采取“市(州)组织报名目测和初审初检、省统一组织检验政审和面试定兵、县(市、区)办理相关手续)。

三、报名时间及计划分配

10月21日—25日以系(院)为单位,宣传发动,组织报名(报名表在学工战壕群共享里),10月26日集中上报学院武装部,然后上报襄城区征兵办公室。各系(院)进站体验人员计划如下:

医学院:25人; 经管院:25人; 机电学院:35人;

生物系:15人; 外语系:5人; 人文:15人;

四、优惠政策

1.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应届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2.考学升学优惠。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学院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

3.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对每名应入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不超过6000元,即高职高专毕业生每人补偿不超过1.8万元。此外,农村户口应届高校毕业生退役后,还享受城镇退役士兵有关优待安置政策。

4、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每月有固定津贴200多元,退出现役(二年)后有超过20000元以上的经济补贴。同时,退伍后同时具备军人、大学生身份,更具有社会竞争力。

五、相关要求

1、10月份是2007级预征学生返校办理手续的关键时期,请各系(院)按要求做好服务工作,为提高毕业生到部队就业打下基础;

2、国家鼓励大学生征兵,优惠政策吸引人,要求各系(院)把政策宣传到位、报名工作认真细致,切实把好事办好。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

人民武装部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