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校园艺术文化,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同时大力推动全院文艺活动的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本年度我院各种晚会活动作出如下安排,请各院按照活动安排,提前组织,积极参加。
1、注重以活动为载体,寓教于乐,兼顾活动的娱乐性、专业性、教育性,提高活动质量,注重活动效果。
3、既要注重活动的参与面,又要注重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
1.每个院系选出两支队伍参加比赛,比赛曲目为两首,其中,必选曲目为襄樊职业技术学院院歌、自选曲目为革命题材歌曲。
2.比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六名。
3.各队领队于赛前一周上报合唱队演唱曲目及人数于学工部(处)、团委。
4.评委由公共音乐研究室教师担任,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折算出平均分为各队伍的最后得分。
1.分院系进行初赛与复赛,选出3—4个参赛节目参加全院决赛,曲目自选,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2.比赛设“十佳”奖项,进入前十名的选手获得本年度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佳歌手”称号,对获奖选手最多的院系,颁发组织奖。
3.各队领队于赛前一周上报各参赛选手演唱曲目于学工部(处)、团委。
4.评委由公共音乐研究室教师担任,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折算出平均分为各参赛歌手(组合)的最后得分。
1.晚会目的是为学院贫困学生筹集善款,要求晚会主题鲜明。
2.晚会节目的构成以大学生艺术团为支柱,辅以各院系所提供的具有较高水平、主题较为鲜明的节目。
3.晚会特色是:艺术水平高、感染力强、对外影响大。
4.节目负责人对各个节目的质量要严格把关,层次帅选、反复彩排。
2.所有节目均由大学生艺术团承担,原则上要求艺术团的每个队伍都必须要有节目登场。
3.为烘托晚会气氛,可以鼓励具有特殊才艺的教职工登台助兴。
1.分院系进行初赛与复赛,选出3—4个参赛节目参加全院决赛,风格、曲目自选,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2.比赛设“十佳”奖项,进入前十名的舞蹈获得本年度襄樊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佳舞蹈”称号,对获奖选手最多的院系,颁发组织奖。
3.各队领队于赛前一周上报各参赛选手曲目于学工部(处)、团委。
4.评委由公共音乐研究室教师担任,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折算出平均分为各参赛舞蹈的最后得分。
1.分院系进行初赛与复赛,选出2个参赛节目参加全院决赛,剧目必须为原创,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2.比赛设创意类优秀作品奖三名,表演奖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3.各队领队于赛前一周上报各参赛剧目于学工部(处)、团委。
4.评委由公共音乐研究室教师担任,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场打分,现场公布,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再折算出平均分为各参赛剧目的最后得分。
1.各项活动均有学工部(处)、院团委主办,由大学生艺术团承办。
2.学工部(处)、院团委负责协调各院系的节目准备工作、并负责提供宣传及后勤保障。
3.大学生艺术团负责舞美、灯光音响、节目策划与编导、节目组织与实施。
4.晚会举行前一周将活动经费划拨至大学生艺术团进行各项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