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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1-12-10 来源: 作者: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11月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是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是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是

□否

实有 37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是

□否

实有4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是

□否

实有6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是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是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是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是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是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01119

今年计划在20211113日召开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是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是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是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是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是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36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36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36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36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36


36

36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6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36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36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36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36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36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36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师范学院学生会

医学院学生会

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

旅游与艺术学院学生会

商学院学生会

农学院学生会

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

信息技术学院学生会

中专部学生会


















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章程》

附件1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0年10月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组建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基本依据。

第二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中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领导下的,以民主集中制为基本原则的,具有民主化、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特征的,代表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学生的群众性自治团体。

第三条 院学生会在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具体领导下,在共青团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接受湖北省和襄阳市学生联合会的指导。

第四条 院学生会宗旨: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价值观为指导,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团结带领广大学生为学院建设贡献力量。

第五条 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带领全体学生,立志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 担当学院与学生联系的桥梁和纽带,维护全体学生的合法权益,收集和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处理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事宜;

(三) 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创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为构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和谐校园贡献力量;

(四) 指导、协调各院(部)学生会工作,通过搭建交流平台,进行检查与监督,促进各院(部)学生会工作的有序、高效开展;

(五) 开展与兄弟院校学生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有关社会各组织的联系,树立学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六条 学院布置和安排的其它任务。


第二章 学生会

第七条 院学生会是院学生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对外代表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院学生会由学代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院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它的任期相应改变。委员会全体会议由常委会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全体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才能召开。

第八条 各院(部)设立院(部)学生会,其工作接受院学生会指导。

第九条 院学生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有关学生的重大事项;

(二)制订和修改学生会工作职责,工作条例,学生会干部考核、任用和财务管理及其他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选举常委会;

(四)筹备和召集下届学代会。

第十条 学生会常委会由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是学生会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院学生代表大会和院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召集院学生委员会会议;

(三)指导院(部)学生会开展工作;

(四)选举学生会主席团;

(五)审议和批准学生会主席团年度工作报告。

第十一条 学生会常委会由常任委员组成,实行执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常委会成员因毕业或实习离院,可由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选举调整。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设置秘书部、学习部、男女生部、体育部、生活部、就业创业部6个部门。各部门负责人为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

学生会各机构主要职能如下:

(一)秘书部:协助主席,负责安排会议准备、记录、考勤等工作和大型会议的会务工作;对学院的各个活动进行档案管理,主要包括各个部门的活动策划、活动后总结、每一届学生会成员的基本信息制作成册,进行存档。

(二)学习部:检查学生自习纪律,掌握各院(部)、班级学习动态,向教务处反映同学们学习方面的意见、要求,组织读书活动、学习竞赛等。

(三)男女生部:做好男生、女生寝室的纪律、安全、卫生、财产管理,组织有益于男生、女生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做好男生思想动态调研,并及时向学院反映。

(四)体育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丰富同学们的课外生活;组织、管理学院各种体育工作,切合实际的在学院各院(部)之间开展各种球赛、体育竞技比赛;适时与我院兄弟学院体育联谊,开展活动,加强联系。

(五)生活部:维持食堂秩序,参与后勤管理与监督,向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反映同学们对生活、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宣传生活百科知识、流行病预防知识,大力提倡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就业创业部:协助学院就业创业职能部门做好就业创业相关工作,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关注、了解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

第十四条  本会实行主席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学生会常委会卸职由学生委员会选举增补,各部负责人卸职可向常委会推荐下任候选人,由常委会任命。

第十五条 学院学生会根据工作职能变更,可减少有关部门,由院学生会常委会提出议案和具体变更方案,报请院学生委员会会议通过。


第四章 经费

第十六条 学院学生会经费由学院拨付,由学院团委统一管理。经费使用要规范流程,需学生会主要负责人以书面形式申请活动预算经费,由学院团委审批后进行经费拨付,活动结束后公示经费使用明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批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均属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团委。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政治

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李政

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19

30%

2

王辉

团员

农学院

2019

30%

3

向仔瑛

团员

师范学院

2019

30%

4

张婉谊

预备党员

信息技术学院

2019

30%

5

杨雯祺

团员

旅游与艺术学院

2019

30%

6

郭斌斌

预备党员

师范学院

2019

30%

7

杨应琪

团员

建工学院

2019

30%

8

黄杨武帅

团员

农学院

2019

30%

9

孙秀文

团员

师范学院

2019

30%

10

罗明旭

预备党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19

30%

11

方孝滨

团员

商学院

2019

30%

12

周子怡

团员

师范学院

2019

30%

13

方毅祥

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19

30%

14

陈钰鸿

团员

信息技术学院

2020

30%

15

雷波涛

团员

农学院

2020

30%

16

陈岩

团员

医学院

2020

30%

17

洪雁秋

群众

师范学院

2020

30%

18

方雪艳

团员

师范学院

2020

30%

19

程林南

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

30%

20

王振伟

团员

信息技术学院

2020

30%

21

吴娇

团员

师范学院

2020

30%

22

阮宇杰

团员

建工学院

2019

30%

23

刘兴敏

团员

师范学院

2020

30%

24

姜璇

团员

建工学院

2020

30%

25

张雨彤

团员

旅游与艺术学院

2019

30%

26

陆倩

团员

旅游与艺术学院

2020

30%

27

贾俊聪

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0

30%

28

袁紫苇

群众

商学院学院

2020

30%

29

马新哲

预备党员

信息技术学院

2020

30%

30

陈嘉忆

团员

师范学院

2019

30%

31

李税税

团员

商学院

2020

30%

32

王成龙

团员

信息技术学院

2019

30%

33

康博伦

团员

中专部

2019

30%

34

张瑞琪

团员

农学院

2020

30%

35

蒋东盛

团员

农学院

2020

30%

36

田鹏程

群众

农学院

2020

30%

37

潘新望

团员

师范学院

2020

30%

38

王富康

团员

农学院

2017

30%

39

杨运

团员

农学院

2019

30%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成人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大会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候选人经学工处、团委、各院(部)学生管理部门充分酝酿,民主协商,提出多于应选人数15%的候选人建议名单,交代表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后,再提交大会,实行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本届学生会委员,由主席团提出候选人8名,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通过,最后由大会选举产生校学生会委员4名。每位代表填写一张选票。学生会委员由学生代表选举产生。

三、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全体代表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只有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才能参加投票选举,缺席代表不得委托投票。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数超过实际到会正式代表人数半数以上,按所得的票数多者当选。当候选人得票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则对相同票数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若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未达应选名额,则对未达到半数的候选人进行重新选举,再从获得半数以上选票的候选人中,以得票多少按顺序补足应选名额中缺额。

四、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如同意的,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划“”,如不同意的不写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则在候选人姓名栏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面的空格内划上“”。

五、代表填选票时,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选票书写模糊而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可辨认的部分有效。

六、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3名,计票人3名,唱票人3名,大会选举前,由每个代表团在本次的正式代表中推荐 1名监票人、1名计票人、1名唱票人,并提交大会通过。已被提名为学生会委员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等。代表投票时,按大会安排的顺序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清点票数,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票数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再由执行主席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七、正式选举结束后,应作出计票记录,由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签名,总监票人向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再由执行主席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向大众公布,并宣布其所得票数。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在选举中,如出现本选举办法没有规定的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照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六、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含召开时间、地点、代表数量、主要议程、宣传报道链接、现场照片等)

召开时间:20201119

地点: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图书馆二号学术报告厅

代表数量:225

主要议程:

1.听取学校党委领导、学联代表讲话

2.听取并审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四届学生会工作报告(草案)》

3.审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4.听取《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提案报告(草案) 》

5.选举产生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6.选举产生襄阳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五届学生会主席团

宣传报道链接http://www.hbxytc.com/info/1021/19001.htm

7、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学生会组织的组织原则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和组织形式。

第三条 学代会及其常设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和校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并接受学校党委领导和学校团委指导。


第二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四条 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召集,并由学校团委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可以提前或者推迟举行学代会。

第五条 学代会的领导机构:学代会筹备期间设大会筹备委员会,由执委会委员和二级学院学生分会主席组成。学代会正式召开期间设大会主席团,由执委会委员和各代表团团长组成。

第六条 学代会召开期间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执委会的工作报告;

(二)审议校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三)选举执委会委员;

(四)收集和处理学代会代表提交的提案;

(五)审议有关学生会工作方面的制度、决议等;

(六)行使应由全校学生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执行委员会

第七条 执委会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学代会行使规章制定、重大事务决策、民主监督、学校学生会主席团中期调整和学代会赋予的其他职权。一届执委会的任期自学代会闭会时起,至下一次学代会召开时止。

第八条 执委会由学代会推选出的主席团成员组成,委员任期一年,一般不连任。

第九条 执委会设主任、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各一名,从执委会委员中产生。执委会主任主持执委会日常工作。

第十条 执委会全体会议行使下列职权:

(一)解释《学校学生会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向学代会提出章程修正案;

(二)制定、修改和解释学校学生会的工作制度;

(三)执行学代会决议,行使学代会赋予的各种职权;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和临时学生代表会议;

(五)审议和批准学校学生会的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六)选举产生执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秘书长;

(七)决定学校学生会的其他重大工作事项。

第十一条 执委会行使各项职权均应经过民主选举或表决。

第十二条 确有重大事务和工作需要酝酿、讨论和决定时,可由执委会主任召集执委会扩大会议,由执委会委员、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及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章 代表

第十三条 学代会代表经班级、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二级学院代表名额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在校在籍人数的1%,依照二级学院人数比例分配,女性和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一定比例。其中,在任的执委会委员和下一届执委会委员候选人自动成为代表,学代会名额分配方案须经执委会三人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委员审议通过;出席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四)时,方可召开学代会。

第十四条 学代会代表实行任期制,任期从当选之日起,至下一届学代会代表产生时止。

第十五条 学代会代表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改革开放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刻苦努力,专业成绩良好,受到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者优先;

(三)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社会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积极,责任感强,并能及时反映同学的呼声、建议和要求。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同学的拥护、信任;

(四)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五)遵守纪律,在近一年内未受到校纪处分,无任何违纪现象。

第十六条 学代会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相应会议,参加审议各项报告、议案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要求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答复和解决;

(二)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实行监督;

(三)根据相关程序,联名提出提案、议案、罢免案、质询案等。

第十七条 学代会代表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并协助贯彻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本制度开展工作;

(二)按时出席各项会议,履行代表职责;

(三)主动了解并如实反映学生意见,并将各提案反馈切实传达给同学;

(四)维护大会声誉,执行大会决议。


第五章 提案

第十八条 提案是学生代表在广泛征集学生意见、充分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学校发展和学生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依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处理的意见和建议;是引导学生充分发挥主体作用,提升学生参与学校治理水平和效果的重要途径。

第十九条 代表可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第二十条 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原则提出,应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

(一)提案应围绕以下方面提出并征集:

1.教育教学方面。具体包括教育管理制度、教师教学、教学基础设施、教学课程安排等方面;

2.成长成才方面。具体包括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组织建设、学生能力培养、就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生奖惩等方面;

3.生活服务方面。具体包括住宿、饮食、体育场地和器材、医疗卫生保障等方面;

4.权益维护方面。具体包括校园环境安全与治理、心理健康咨询等方面;

5.有关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二)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同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有抵触的问题;

2.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第二十一条 提案的处理

(一)大会筹备组提案工作委员会对提案进行收集、审查、立案、整理,并移交校级学生会组织相关负责部门。

(二)校级学生会组织对提案内容进行分类,以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形式递交学校党政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处理,并跟进办复进度;

(三)校级学生会组织将提案办理意见汇总整理后反馈给提案代表,同时将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

(四)大会筹备委员会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就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向全体代表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全体在籍学生,全校各级学生会和学生组织可以依据本制度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解释,闭会期间由执委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何娟

团委副书记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周敏

社团管理科科长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bsxlwx@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