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今年我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项资助对象为服完兵役后,参加普通高考(或单招考试),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的在校学生。按照学年申请学费(一年申请一次,只能申请当年学费)。
(1)去年已申请符合资助条件、今年尚在校就读的学生由资助中心统一联系,请院(部)排查是否有符合条件,但不在名单中的退役考入生。如有,将学生信息填入附表2。
(2)今年入校的新生:2014年及以前年度退役的士兵,2015年6月通过普通高考(或单招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籍(自考、成教学生不享受此政策)。
各院(部)统计自愿提出申请并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信息填在表2,将汇总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