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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2013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26 来源: 作者:

各院(部)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各班级认定小组上报的初评结果,如对班级评审有异议,必须要求班级认定小组重新评审上报。院(部)认定工作组对初评结果审核通过后,填报《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认定汇总表》(汇总表上贫困档次必须用“一般困难、困难、特殊困难”表示),并在醒目位置公示5天(留存影像资料)。公示期间,如学生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各院(部)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异议材料,院(部)认定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核实,及时整改。若公示期满学生对评审结果无异议,各院(部)按要求将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上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示五天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