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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工会爱心班”、“福建商会爱心班”学员的通知
时间:2013-10-21 来源: 作者:

为加强“工会爱心班”、“福建商会”爱心班的管理,根据爱心班管理办法,现对2013-2014学年两个爱心班学员根据条件进行调整,原则上把握“特困”、“特优”挑选的原则,在原爱心班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对于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成绩有不及格,或有违纪现象的学生,要从爱心班清理出去,并将清理的原因以文字说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对这些学生做好思想工作。因清理工作产生的空余名额,各院(部)可对照条件,挑选审核符合条件的学生补充(限2012级),并在院(部)公示三天,调整后的名单及申请证明材料在本周五前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