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财教[2009]442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3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 关于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教发[2010]108号)精神,我院中职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从2010年秋季开始申报,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需补评2009学年中职生免学费工作。请各院(部)按照《襄樊职业技术学院2010学年中职生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实施方案》的评审要求,认真做好08级、09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