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资助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中职资助 >> 正文
关于做好08级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9-20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08级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确保08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资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我院中专全日制正式学籍的08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乡(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有证明材料)。

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凡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必须有证明材料)首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填写《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系(院)审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

三、《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的填写要求:各系(院)以班为单位逐项祥实填写后交系(院)汇总,信息不得有误,(银行卡号一栏不填)。其中,身份证号码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号码为准。

四、《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的填写要求:各系(院)将08级受助学生情况按表格要求统计汇总,数字及学生信息一定要准确,不得遗漏学生。

五、具体要求:

1、各系(院)应严格按照系(院)总人数90%的比例要求评审、上报,不得多报,一定要让确实贫困的学生享受到国家的阳光政策,不得出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照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由于今年国家对中职生力度的加大,今年的评审及上报要求更加严格,国家教育部专门设计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将所有受助学生数据都上报国家教育部。各系(院)接通知后,应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展板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避免再出现去年的学生投诉现象。各系(院)要进一步明确中职生资助领导小组,各班级要成立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并按照要求认真进行评议。

3、各系(院)08级中专生上报申请表时,必须将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以班为单位装订后交学生科,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验证。若学生户口已转入学院的学生,必须复印户主页和学生户口已迁出印章页

4、各系(院)汇总表、统计表填写好后,汇总表要在各系(院)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再由填表人、学生科长、学管院长(主任)、总支书记等四人签字后再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5、请各系(院)将统计表、汇总表(纸质表、电子表)于9月22日前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勇老师(联系电话:13907270688)

附:中职生助学金申请表、汇总表、统计表(表格已打包传入学工战壕群共享里)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O八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