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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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贷八不贷
时间:2013-08-16 来源: 作者: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贷款:(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印证材料:特困证或低保证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孤儿或残疾证明原件;(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印证材料: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复印件(出示原件核对);(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印证材料:残疾证复印件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原件(出示原件核对);(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贫困家庭,印证材料: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相关证明及学生家庭自诉详细材料。

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得办理贷款:(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4)经常出入酒店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5)在校期间校外租房或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6)有其它高消费行为或奢侈消费行为的;(7)家庭经济年收入明显能供给学生缴纳学费的;(8)去年获得贷款、今年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有能力缴纳学费的,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