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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2009—201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9-06-17 来源: 作者:

关于做好我院2009—201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


xszz.hbxytc.com2009-6-17

各系(院):

为了加强对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管理,及时调整、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更好、更科学地做好2009—2010学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保证各项资助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现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认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我院资助措施实施的基础,它能确保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更好地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只有通过认定的同学才能获得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各类资助的资格。各系(院)要高度重视认定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广泛宣传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办法》,力争让每一个同学都了解认定工作的重大意义,知晓政策,熟悉认定工作的程序。

二、精心组织,做好准备工作

1、2009—2010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将在2009年9月初启动,各系(院)应对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学习生活表现做出综合评价,为认定工作正式开展做好前期准备。

2、在校学生申请困难认定的两种情况:

(1)去年没有申请认定,现因家庭经济情况发生变化,需要申请资格认定的同学需要准备以下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要注意表格的时效性,必须是2009年新开具的,切忌提交去年的旧表。

(2)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申请认定困难等级不变者,可只提交《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我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为2009级新生随录取通知书一起邮寄资助宣传手册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对部分贫困地区生源地新生进行宣传资助政策。

4、在校学生可以从学院学生资助网站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利用暑假时间,回到家庭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注意事项

1、我院任何学生只要家庭经济确实困难,都可以申请认定。各班开展班级评议时,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按照我院认定办法,通过程序,确认申请学生困难程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取决于三方面:第一取决于学生自己的申请和表现;其次取决于辅导员和同学学习生活中的发现;第三取决于学院方面的调查取证,如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平时消费情况调查等因素。

2、认定的人数:认定以客观事实为依据,没有绝对的人数比例限制(可控制在30%左右)。

3、确认资助资格:各系(院)本学期的认定准备工作重点在于确认学生其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和其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是否符合资助条件。2008—2009学年的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是2009年秋季认定工作中资助资格确认的重要考核指标。我们在认定工作过程中,应根据学院认定办法中相关资助资格确认的条款将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筛选出来,这是我院认定工作的关键,它有助于甄别恶意欠款的同学,消除“等、靠、要”消极思想,鼓励和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立志成才,奋发向上,努力学习,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学习、生活和社会。

如有不明事项,请咨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710—3570826,联系人:胡老师赵老师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

发布:zhaoyong880 时间:[200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