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格组织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把好事办好。各系(院)要按照分配指标进行等额评选,严格把关,特别是要优先考虑年前受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把评审工作做细做好。坚持个人申报(写出书面申请书,各系院学生科存档)、班级初审、系(院)综合审查,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后上报(公示三天)。确保上报的学生资料真实、完整,并做好学生的跟踪教育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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