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工作,促使评定结果更加精准、权威,现就2020-2021学年第2学期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学生对象
全体在校大中专生。
二、评定等次
评定分为四个等次,各等次分数区间分别为优秀(≥90分)不超过30%;良好(<90分, ≥80分);合格(<80分, ≥60分);不合格(<60分)。
三、评定流程
成立由主要班干部及1-2名普通学生代表组成的思想品德考核鉴定小组(7-9人)→汇总计算各项考评项目分数→根据分数评定考核等次→班内公示3天→辅导员(班主任)录入系统,提交并打印汇总表和分析报表→院(部)审核通过→结果应用
四、评定时间
2021年9月7日-9月17日
五、网上操作步骤
登录信息门户网站→思想品德考核信息→批量登记→选择相应班级后点击查询→根据评定结果录入相应等次→点击确定后保存录入结果(优秀比例超过30%不能保存)→点击思想品德考核信息汇总表→导出思想品德考核汇总表和分析表
六、评定结果的使用
个人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与所有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审、推优入党、就业推荐等挂钩(不合格者不能享受),并记入学生个人档案。思想品德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有一次不合格者,予以警示,敦促其整改;有二次考核不合格者,应随班试读或留级;有三次考核不合格者,作退学处理。
学工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