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各处(室)、各附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宣传和挖掘我校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追求卓越、创新创造、担当奉献、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根据《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之星评选办法》,拟在全体在校学生中开展2025年“学生之星”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推荐类别
1.全面发展之星。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突出,综合能力强,在各项活动中均取得好成绩,多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获得广泛好评。
2.自强不息之星。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事迹感人、学习刻苦,有很强的教育引导作用。
3.学术科研之星。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学术研究能力较强,主持过大学生科研项目,在国家、省级、市级、校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加科技文化节等活动,在创新类、制作类、发明类、论文类、设计类等方面取得好成绩;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取得专利等;积极投身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4.志愿服务之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公益环保等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关注民生,助人为乐并做出积极贡献,在志愿服务方面获得过相关表彰。
5.见义勇为之星。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奋不顾身,舍己救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
6.孝老爱亲之星。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勇于担当家庭责任,事迹突出、感染力强。
7.多才多艺之星。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突出专长,多次获得校级奖励,在国家、省市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8.校园工匠之星。专业技能上精益求精,在技能操作与技能比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高标准技能证书。
9.拾金不昧之星。捡到财物及时上交或主动联系失主,事迹感人、影响力大。
10.军旅之星。退役复学学生,退伍不褪色,保持军人本色,在校各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11.勤工助学之星。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效率高,表现优异,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有自立自强精神和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事迹感染力强。(本类别不占用指标)
12.就业之星、创业之星以《关于表彰第九届“就业之星”与“创业之星”》文件为准。
各学院推荐至校级的学生之星候选人指标如下(占各院部学生总人数的1%):
院(部) |
指标 |
医学院 |
46 |
汽车工程学院 |
22 |
信息技术学院 |
16 |
商学院 |
12 |
师范学院 特殊教育学院 |
36 |
农学院 |
15 |
旅游与艺术学院 |
7 |
建筑工程学院 |
10 |
合计 |
164 |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宣传发动(4月9日-4月16日)。各院部组织班主任(辅导员)老师及学生学习《襄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之星评选办法》、营造对标看齐、争先创优的氛围。同时在本阶段搜集素材资料。
2.申报(4月17日-5月6日)。参评学生只能参加某一类“学生之星”评选。班主任组织学生填写申报表,提交事迹材料。院部初评后将推荐表、申报汇总表(含个人简历及事迹简介、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照片、事迹材料、参选人证件登记照一张)电子版交学工处,纸质版院部留存。申报汇总表分类按推荐顺序排列并按2025年“学生之星”材料申报要求提交材料。
3.学校初审(5月7日-5月25日)。学工处对各院部报送的候选人进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成绩等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取消本次评选资格。
4.学校终评及公示(5月26日-6月15日)。学工处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拟授予2025年“学生之星”荣誉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5.表彰(6月中下旬)。对获得2025年“学生之星”荣誉的学生进行表彰。
附件:1.“学生之星”评选标准
2.2025年“学生之星”材料申报要求
3.“学生之星”推荐表
4.“学生之星”申报汇总表
(提供下载)
襄阳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