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5年上半年节假日放假时间的通知》的安排,为确保放假期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学生工作实际,现将2015年上半年节假日期间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节假日放假时间
清明节:4月4日至4月6日放假;劳动节: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端午节:6月20日至6月22日放假。
二、放假期间,要加强专业团队入驻公寓制度和学工干部值班制度的落实,并做好值班记录。
三、严格控制假期前后学生请假人数,除特殊情况且提供相关证明(如病假必须提供由医院提供的诊断证明)外,其他情况一律不允许以任何理由请假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凡未经批准,提前离校或延迟返校者,按《学生手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各辅导员、班主任假前要通过班会的形式对班级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游泳(溺水)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及预防自然灾害、治安事故等安全教育,教育留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按时归寝,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禁使用违禁电器,严禁各院(部)、班级组织外出郊游活动。
五、放假期间,各辅导员、班主任要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解决。对于学生中出现的重要情况或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以便配合学工处、保卫处等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
六、做好学生假前离校登记和假后返校情况统计及跟踪反馈工作。假前,对学生去向逐班逐人统计造册;假后,对学生返校情况进行统计并跟踪反馈,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取得联系,时时跟踪学生返校情况,确保学生安全返校。
学工处 团委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