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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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暑期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4-06-16 来源: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工处 作者:学工处

各院(部):

为了确保学生文明、安全、有序地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暑假时间安排:6月23日学生放暑假,老生8月30、31日报到、缴费、注册,9月1日上课。新生9月3日-9月4日报到。教职工6月29日放假,8月25日上班,8月26日召开学工队伍培训会。

2各院(部)在6月23日上午8:30前封闭教室,6月23日下午16:00前封闭寝室。8月29日下午开放宿舍,8月31上午8:00开放教室。任何学生不得擅自提前回家或返校,更不能无故不参加期末考试,严格按学校统一规定的时间放假离校与返校上课。凡违反此规定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3学生在暑假离校前,各院(部)要统计好老生需要安装空调和需维修房间,并腾空以上房间便于假期施工,除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外,其它物品应包装登记好,按各院(部)统一划定的位置集中存放。毕业实习班级学生行李原则上由学生带至实习点,有困难的可委托辅导员保管,一律不得存放在原住寝室。教室内不得存放任何行李物品。未按要求存放者,造成物品丢失学校概不负责。学生个人电脑,必须集中存放并落实专人值班或交由辅导员负责保管,确保安全。

4、各院(部)要在学生离校之前,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分配方案做好老生宿舍整合和新生宿舍分配工作,并认真打扫“两室一区”卫生,各寝室钥匙交至宿舍管理员处。学工处、各院(部)学工干部将检查各班学生离校情况及卫生,并将结果在校内通报。

5、学生要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离校前不得损坏公物,不得在寝室内酗酒及使用电炉、酒精炉、热得快等违禁物品。凡在离校期间违犯校纪校规者,学校将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从重处分。

6各院(部)、各班级要对学生离校情况建立登记手续,逐班逐人登记离校情况,学生离校登记表存各院(部)学生科备查。教育学生离校回家结伴而行,文明离校,及时向家长告知回家时间,切实注意途中安全,按时回家,不能在外逗留或旅游,以免家长担心。督促学生到家后,以电话、短信或网络等形式告知辅导员。

7暑期,各单位如果安排学生留校,必须将留校学生名单、留校任务、留校时间等情况书面报学工处、保卫处和后勤产业服务总公司,并且指派专人负责管理,与学生签定暑期安全管理协议,确保安全。

8教育学生暑假中生活作息要有规律,注意防暑降温,要加强锻炼,不暴饮暴食,不酗酒滋事,不到江河湖塘游泳。要按学校统一要求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学工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