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 >> 资助动态 >> 正文
关于做好06级、07级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4-15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06级、07级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工作已全面启动,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确保06级、0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接受资助,按照襄樊市教育局要求,我院06级、07级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统计表、汇总表及申请表分别于下周一(10月22日)和周二下午3:00上交市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因时间紧、任务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我院中专全日制正式学籍的06级、07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乡(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的填写要求:凡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首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再祥实填写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纸质表、一份电子表),其中电子表上“申请助学金的主要理由”,只填写(1—7数字)表示。此表可在下周一(10月22日)上午11:00前交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表以班为单位交各系(院)汇总、统计。

三、《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的填写要求:各系(院)以班为单位逐项祥实填写后交系(院)汇总,信息不得有误,(银行卡号一栏不填)。其中,身份证号码以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号码为准。

四、《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统计表》的填写要求:各系(院)要将一年级(07级)和二年级(06级)全体学生情况分年级统计汇总,数字及学生信息一定要准确,不得遗漏学生。

五、几点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广播、网络、展板等方式做好宣传工作,各系(院)要成立中职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及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汇总后要在各系(院)公示五天。

2、各系(院)06级、07级中专生上报申请表时,必须将户口本复印件(A4纸)(复印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以班为单位装订后交学生科,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送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验证。若学生户口已转入学院的学生,必须复印户主页和学生户口已迁出印章页。

3、资助办办公系统中,学生资助金申请表录入中编号一栏,一定要严格按照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编码录入。

4、各系(院)汇总表、统计表填写好后,必须由填表人、学生科长、学管院长(主任)、总支书记等四人签字后再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请各系(院)将统计表、汇总表(纸质表、电子表)于本周日(10月21日)晚22:00前上报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勇老师(联系电话:13907270688)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O七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