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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06级、07级中职生国家助学金申报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4-15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接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06级、07级家庭经济困难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即将发放,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将我院上报学生资料进一步核实、确认,此项工作意义重大,各系(院)务必认真做好,不要出现错报、漏报现象。特提出如下要求:

1、核实本系(院)06级、07级中职生人数及相关信息。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求,从本月开始实行月报表制度,各系(院)要如实上报学生增减情况,于本月5号前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电子稿各一份),纸质稿上报时必须有填报人、学生科长、分管副院长(主任)、系(院)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系(院)公章。

2、各系(院)上报的学生必须是具有我院全日制中专学籍的06级、07级学生。

3、资助对象主要指:农村户口、城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凡符合条件,自愿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必须提供真实可靠的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用A4纸复印)。城市户口(特指襄樊市区)学生必须提供家长下岗证复印件或低保证复印件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如上报的学生资料不全者,不能参加国家助学金资助。

4、因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11月14日对我院上报学生资料进行逐一审核,各系(院)务必将最新核实的06级、07级中职生汇总表及真实、完整的学生材料于11月13日下午17:00前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者将自负其责。

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O七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