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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学院移动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0-03-25 来源: 作者:

各系(院):

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我院与中国移动襄樊分公司签署订的《校企合作协议书》相关规定,按照院领导指示,在全院开展2009年学院移动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我院学籍的08级、09级普通全日制在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专生(不含成教学生)。

二、评审条件:

学生申请移动奖学金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德端正;

3、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身心健康。

申报参评移动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秀(有非常突出的表现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者优先);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执行大学生守则和学院规章制度,每学期操行考核等级为优秀或进校以来无任何违纪记录;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体条件为:

①学期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0分(含)以上,考察、实验成绩良好(含)以上;

②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单科竞赛或创造发明(设计)奖励者优先。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能顺利完成学业;

5、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社团工作及社会公益活动等,且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6、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以下4种情况优先:

①烈士子女,孤残学生和优抚家庭子女;

②来自国务院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的经济困难学生;

③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发生变故,家庭丧失经济供给能力的学生;

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学生。

7、日常生活一贯俭朴,无生活奢侈、铺张浪费、校外租房及沉溺网吧等现象。

三、名额分配:

系(院)

学生人数(人)

名额指标(人)

发放金额(元)

医 学 院

2959

40

8000

经济管理学院

1143

15

3000

机械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310

18

3600

人文艺术学院

790

12

2400

外 语 系

306

4

800

生物工程系

773

11

2200

合 计

7281

100

20000

四、具体要求:

1、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移动奖学金评定是激励贫困学生积极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系(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2、坚持条件,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各系(院)要建立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对照评选条件逐一对上报学生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不得出现与评审条件不符现象(特别是学生成绩),宁缺勿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获得奖学金者,一经查出,视其情节,取消评奖资格、收缴奖学金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涉及学院教职工的,一经查实,给予相应行政纪律处分。

3、严格程序,公开公平。各系(院)要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及相应条件组织申报,坚持个人申报、班级初审、系(院)综合审查,然后公示、上报。名单及相关申报资料必须在3月24日之前上报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学院及中国移动襄樊分公司审核批准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统一表彰。

附件:1、中国移动襄樊分公司·襄樊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奖学金申报表

2、中国移动襄樊分公司·襄樊职业技术学院移动奖学金统计表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O一O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