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机关处室、各单位:
勤工助学是加强学生劳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中资助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勤工助学岗位管理,切实增强学生的岗位意识、责任意识、爱校意识和实践能力,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18〕12号),学校启动2026年秋季学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类型
根据实际情况,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类型主要有:工勤类、行政助理类等。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原则上实行一人一岗。
1.工勤类主要包括:一站式学生社区助理、大学生事务中心助理、隆中校区食堂档口协管员、浩然校区食堂档口协管员等。
2.行政助理类主要包括:教务处学生助理、人事处学生助理、隆中校区图书馆协管员、浩然校区图书馆协管员、计划财务处档案整理员、国资处档案整理员等。
二、岗位申报对象
申报学生须为2024级-2026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考虑学有余力,表现良好,身体健康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三、增设岗位的申报时间
1.本通知涉及的岗位特指已经为用工单位设立的勤工助学岗位,即固定岗位。本学期各用工单位可用的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参见附件1。
2.原则上本学期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数按照附件1岗位数执行。
四、劳动报酬标准及计酬办法
1.我校勤工助学劳动报酬标准15元/小时,每月不超过 600元/月·人。
2.每月劳动报酬=工时×15元/人
五、岗位申请与审核
1.学生申请。学生9月17日前登录今日校园APP系统-学工平台-资助管理,点击“勤工助学”,完成线上申请并提交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3。
2.二级学院审核。二级学院按照“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核”的流程开展审核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4。各二级学院请于9月23日前在系统中完成学院审核工作。
3.用工单位审核。在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基础上,用工单位联系申请该岗位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完成后开始系统审核,具体操作见附件4。各用工单位请于9月29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用工单位审核工作。
4.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系统中进行审核、汇总。
六、勤工助学岗位的管理
1.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切勤工助学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以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确保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进行,原则上每周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要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
2.请用工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学生日常勤工助学活动工作记录考勤,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学生管理和考核工作。督促每日在岗学生填写《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日常考勤表》(附件2)。
六、劳动报酬发放
1.本学期继续执行按学期计算勤工助学。
2.每次劳动报酬发放前,经用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将《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日常考勤表》(附件2)与《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表》(附件3)一并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上报的勤工助学劳动报酬发放表,款项直接打入学生银行卡。
附件:1.2026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数
2. 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日常考勤表
3.《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勤工助学报酬发放表》
4.学生操作指南
5.教师操作指南
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不 2026年9月11日